今年以来,区司法局聚焦行政争议化解,紧扣受理分流、审查互补、监督联动关键环节,健全完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协同机制,构建高效闭环的行政争议治理体系。
一是优化分类分流,筑牢程序衔接“第一道关口”。坚持效率优先、便民利民导向,清晰界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受理边界,引导群众优先通过复议渠道化解行政争议,简化维权流程、降低群众维权成本。严格落实复议前置案件办理规范,压实行政机关源头告知责任,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精准向当事人释明法定救济途径、权利行使期限等,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救济权利。持续畅通诉讼对接渠道,构建“复议前置过滤、诉讼终局兜底”的程序链条。上半年办理复议前置案件20余件,行政复议诉与行政讼收案比达到2:1,行政复议首选率持续提升,有效减轻行政诉讼压力。
二是深化审查互补,打通府院协同“中间链条”。依托府院联动工作平台,推动行政复议实质审查与行政诉讼司法审查深度融合、优势互补。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对行政行为合法性、适当性全覆盖审查的制度优势,全面排查行政执法环节存在的程序瑕疵、事实认定偏差、裁量尺度失衡等问题,推动隐性行政争议源头化解。聚焦重大复杂、矛盾突出的疑难案件,常态化开展联合研讨、专业会商,统一同类案件法律适用与裁量标准,破解“同案不同判”难题,全面提升行政争议审理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三是强化监督联动,织密依法行政“监督网络”。统筹行政复议内部层级监督和行政诉讼司法监督,健全双向联动监督格局,凝聚常态化监督合力。紧盯复议决定、司法判决、司法建议等生效法律文书落实情况,建立联合督办、整改回访、复盘通报工作机制,协同督促行政机关严格履行生效文书,主动纠正违法不当行政行为。针对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行政执法共性短板、制度漏洞,综合运用复议纠错、司法督办、法治指导等手段推动联动整改,倒逼行政执法机关规范执法流程、补齐履职短板、完善制度机制,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动提升依法行政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