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区是江苏省泰州市下辖区。地处江苏省中部,地跨长江三角洲和里下河平原,东邻海安县,南接泰兴市,北毗兴化市、东台市,西连泰州市海陵区、高港区。北宋年间,盐商姜仁惠、姜谔父子率众聚资,筑堰抗洪,家园久治,功业永存,姜堰由此得名。姜堰区物产丰富,土地肥沃,素有“鱼米之乡”之称。区内溱潼古镇是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溱湖国家湿地公园是5A级旅游景区、世界闻名的麋鹿之乡,河横村,是联合国生态环境“全球500佳”,中国·姜堰溱潼会船节更有"溱潼会船甲天下"的美誉。2012年12月正式发文公布成为泰州市辖区之一。
姜堰由水而生,古时,长江、淮河、黄海三水在姜堰汇聚,故称“三水”。又因三水汇聚,冲击成塘,塘水多旋涡,形似人指罗纹,又名“罗塘”。北宋年间,洪水泛滥,姜仁惠、姜谔父子仗义疏财,率领民众筑堰抗洪,保护了一方百姓生命财产,古镇由此名为姜堰,至今流芳千年。
姜堰属泰州。崇祯《泰州志》载:“《禹贡》(泰州)淮海为扬州,言北据淮,东距海为扬州之域。周武王封泰伯于吴,其地属吴。元王三年(前473)越灭吴而不能正江淮之地,遂属楚(查看原作,阅读更多)”近代考古证实,6800年前姜堰地区就有人类活动了。
春秋战国时历属吴、越、楚。楚时为海阳邑地,秦代属东海郡(一说九江郡),汉武帝元狩六年(前117年)置海陵县,唐高祖武德三年(620年)改海陵为吴陵,武德七年复称海陵,南唐元元年(937年)年升为泰州。民国初年废州设县,县治泰州。
1940年10月,泰县抗日民主政权于海安建立。
1949年5月,泰县人民政府驻姜堰镇西郊。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泰县与县级泰州市两度分合,1962年1月复称泰县,县治姜堰镇。
1994年撤县设市,改称姜堰市。
1996年隶属新设立的地级泰州市。
2012年12月,经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撤销县级姜堰市,设立泰州市姜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