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区司法局紧扣《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相关要求,聚焦行政复议案件“谁来调”“为谁调”“怎么调”三个维度,推动行政复议由“以裁为主”向“调解优先、调裁结合”转变,提升调解结案比重。
构建争议化解体系,厘清“谁来调”。统筹整合行政机关、司法力量、社会组织等优质资源,打造“纵向贯通层级、横向联动部门、社会广泛协同”的行政争议化解体系。打通部门信息互通、案件移送、联合调处工作渠道,持续深化“三调联动”工作模式,积极完善“行政复议+行政调解+人民调解”有机衔接,加强与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信访等部门常态化对接协作。针对事实复杂、矛盾尖锐、涉及多方面利益的疑难复杂复议案件,邀请法律专家、行业业务骨干、专业调解员参与案件调解会商,开展专业法律研判,凝聚多方合力,构建起复议机构主导、多部门联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协同调解工作格局。
分类施策利企为民,明确“为谁调”。聚焦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针对企业和群众分类施策、精准发力。将柔性调解贯穿涉企复议案件办理全过程,审慎把握涉企案件尺度,兼顾行政执法合法性与企业经营发展实际,最大限度降低行政争议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带来的影响。截至目前,全区受理涉企行政复议案件15件,调解和解结案5件,调解和解率达33%,较上一年度提升7个百分点。聚焦社会保障、劳动用工、征地补偿、行政管理等重点民生领域,耐心做好释法明理、情绪疏导工作,最大限度化解对立情绪。截至目前,涉民生类行政复议案件已有20件通过调解和解实现案结事了。
健全调解制度机制,抓实“怎么调”。建立“受理前-审理中-案后回访”全流程闭环工作机制,将调解工作嵌入复议办案各环节,做到应调尽调、能调则调。受理前置环节落实“三即时”工作机制,做到即时对接联系复议申请人、即时告知当事人享有调解相关权利义务、即时组织开展案前协商疏导。案件审理阶段落实“一案一策”调解办法,区分工伤认定、行政处罚、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许可等不同类型案件的争议焦点,分门别类定制差异化调解方案。案件办结之后,健全完善行政复议调解书履行跟踪回访制度,持续强化对被申请人履行调解协议情况的监督,确保矛盾纠纷彻底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