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25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结合中央新修订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开展交流研讨。 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孙靓靓主持会议。
会议解读了新修订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在研讨发言中,钱军、戴兆平、孔纬、李荣圣等同志结合各自工作实际,交流学习体会;陆锋、朱颖杰作了随机互动式发言,大家畅谈体会、深入交流,达到了互学互促、共同提高的目的。会议指出,意识形态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必须坚持“责”字当头,加强党对意识形态的领导,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会议要求在“明责”上再深化,推动新思想入脑入心。区领导要带头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各级党委(党组)要从政治高度抓理论学习,同时要深化用好“堰之有理”品牌矩阵,将党的创新理论“声入人心”。在“履责”上再深化,推动硬任务落细落实。围绕学习教育、高质量发展、基层治理、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选题,结合我区“巡诊家家到”、“来姜堰、赢将来”等特色工作,精心谋划、把握节奏,明确宣传任务、突出宣传重点,进一步唱响主流声音、建强舆论阵地、加强风险防范,推动各项活动多维出彩、多屏出圈,持续打造更具辨识度的姜堰名片。在“督责”上再深化,推动责任链到底到边。以严格落实新修订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为抓手,把要求传递到位、把压力传导到位,不断拧紧环环相扣、紧密衔接、相互促进的责任链条,切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部门板块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