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区深入推进落实省政府《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一是全面梳理公布行政裁量权基准清单。印发《关于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的通知》,将市场监管、应急管理、行政审批等28个行政执法部门和税务等3个垂直管理部门,以及13个镇(街道)纳入清理整顿范围,按照全面清理、修订完善、检查验收三个阶段,布置开展清理规范工作。通过梳理裁量权基准文件清单、部门自查自纠、司法局审查确认、统一集中公示等措施,确保行政裁量权基准内容合法适当,清理公布各领域裁量基准文件50件,通报整改12个部门裁量权行使存在的问题。
二是科学编制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编制公布《泰州市姜堰区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编列29个执法部门的合规指导事项282项,协调重点部门构建“事前预防、事中包容、事后提升”相衔接的执法监管工作机制。以推行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为契机,将行政合规指导与执法检查同布置、同实施,即时下达书面提醒函、辅导意见,提高行政合规指导的效率、效果,实现企业行政合规指导的“常态化”“全覆盖”。截至目前,已开展行政合规指导240余次,提出合规建议2700余条,发放合规指导建议书79件。
三是严格落实不予、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持续开展清单编制和修订工作,在立案、案件审批、法制审核、集体讨论和作出行政决定各环节中,记录说明免罚、轻罚规则适用情况,确保清单应用尽用。根据高频执法事项和上级部门清单修订,做好清单动态增补工作,制定公布《泰州市姜堰区行政处罚“三张清单”汇编》,明确不予行政处罚清单230项、从轻行政处罚清单65项、减轻行政处罚清单57项。全年落实实施柔性执法措施2127次,作出免罚决定688件、从轻处罚决定119件、减轻处罚决定97件,减免罚款约641.6万元。
四是规范扩充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清单。进一步深化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落实,对《泰州市姜堰区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进行增补修订,增加免证证明28件、行政事项22项、责任部门2家;增补涉及税务、城市管理领域的告知承诺制事项14项。召开业务培训会,全面规范落实流程、办事指南、文书格式、承诺核查等,规范事前、事中、事后工作。监督各责任部门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告知承诺制办件数量。全年通过告知承诺制办件7924件,占清单内审批服务事项近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