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区财政局积极落实财政直达资金机制,加强直达资金监管,加快直达资金支出进度,充分发挥直达资金惠民利民最大效益。2023年,区财政共收到中央直达资金5.37亿元,已全部分配下达,实际形成支出4.94亿元,支出进度达92%。
一是坚持靶向发力,兜牢民生保障底线。充分发挥直达资金在惠民利民工作中的重要支撑作用,累计下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优抚对象经费、困难群众救助、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学生资助补助等各项民生类中央直达资金4.05亿元,民生福祉得到显著提升。
二是持续赋能加力,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坚持将推进乡村振兴摆在突出位置,优先保障资金需求,累计下达耕地建设与利用专项直达资金8300万元,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坚决维护粮食安全。安排农业防灾、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等各类资金600万元,确保财政资金在防灾减灾和为农服务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全力推动乡村振兴战略走深走实。
三是凝聚监管合力,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建立直达资金常态化监控机制,完善部门监督、财会监督和审计监督相协同的监控体系,动态跟踪监控资金分配下达和管理使用情况,让资金监管融入日常。依托直达资金监管系统,对各部门对资金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完成整改,确保资金分配使用合法合规、安全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