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区出台全省首个“互联网+监管”使用管理办法《关于严格应用“互联网+监管”平台规范行政检查的工作方案》,明确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流程,推动“互联网+”思维深度融入监管执法。
《方案》指出,全区具有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受委托组织等均应依托泰州市“互联网+监管”平台,开展对市场主体的行政检查工作,从落实行政检查计划任务集中管理、落实行政检查事前审批、落实企业安静日、落实行政检查预告、落实分级分类监管、落实“综合查一次”等六个方面,作出具体要求。
一是立稳规范检查“基准线”。行政执法机关开展涉企检查须全程依托平台,实现检查计划集中管理、任务在线审批、结果实时回填,确保“凡检查必扫码、无计划不检查”;同步推进企业安静日、分级分类监管、“综合查一次”等机制落地,信用良好企业可享检查频次降低直至免查待遇,跨部门检查任务“合并打包”,让企业少跑腿、好经营。
二是织密闭环管理“流程网”。《方案》对涉企行政检查全流程作出细致规范,年度检查计划在每年3月前上传平台,临时检查任务须经书面报审,紧急检查可先实施再补办手续,事后及时报备事由与结果;同一部门检查任务归并1个工作日内处理,跨部门联合检查3个工作日内协调组建小组。从计划制定到任务执行的闭环管理,让监管既有力度又有速度,减少企业等待成本。
三是筑牢高效监管“防火墙”。《方案》严格明确检查边界,日常检查避开每月1-15日企业安静日,特殊情况需备案;检查前主动预告合规标准,企业申请指导2个工作日内答复;严禁以指导、走访名义变相检查,发现问题优先提示整改。区司法局全程监督平台应用,定期分析数据、通报问题,确保每一次检查都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有迹可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