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地下车库属于谁?人防车位平时使用权到底属于谁?
依据“一法两规一回函”的文件,听着挺振奋人心,说白了就是国家的大佬们早就把这事儿给说明白了,“一法两规一回函加人民防空法及计委、财政部、国防动员委员会、建设部的计价格〔2000〕474号文件,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的规定的通知”,即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2条、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32条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36条、自然资源部第3226号回复函第一、第二条明确规定小区共有土地权和其地上地下建筑物及人防法第五条: “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 收益归投资者所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0〕474号文件第一条建设费用据实列入建设项目开发成本,核心就一句话:地是咱们业主的,地上面和地底下的东西,投资人自然也是全体业主,人防工程已据实计入小区建设项目开发成本,也就是人防工程都是我们购房时出的钱,人防车位平时使用权理所应当属于全体业主,开发商就是咱们业主招聘来的建筑队!
你每天停在自己小区的地下车库,每年交着好几千的管理费或者租金,有没有想过一个问题:这个车位,到底是谁的?很多人以为自己买的是一个车位,但其实呢,你可能只是在交一份昂贵的“智商税”。
为什么我们花了几百万买房,地下的空间还要被开发商二次收割?
我们先来看一个很多人都不知道的事实。你买房的时候,每平米几万块的房价里,其实很可能已经包含了地下车库的建设成本。
税务部门有过一个关于开发成本核算的复函,说得很清楚,如果车库的成本已经算进了开发总成本,那它的收益就应该归全体业主。
但现实中开发商是怎么玩的呢?一鱼两吃。一个500个车位的中型小区,他们通过所谓的“以租代售”,签一个长达20年的合同,按每个车位15万的价格,就能额外榨取出整整7500万的纯利润。
这本质上,就是一场利用信息差进行的“资产掠夺”。开发商赌的就是我们普通业主搞不懂什么叫房产测绘成果报告,什么叫开发成本分摊表。
他们把已经通过房价变现过的商品,重新包装成一个所谓的租赁产品,再卖给你一次。所以,这里有个关键点要记住:只要你没有拿到那个车位的“不动产登记证”,你签的所有买卖合同,在法律上都只是一个极其脆弱的租赁协议。换句话说,你以为是在给爱车买个家,其实是在给开发商已经卖过一次的商品重复打款。
依据“一法两规一回函”的文件,国家早就把这事儿给说明白了,“一法两规一回函加人民防空法及计委、财政部、国防动员委员会、建设部的计价格〔2000〕474号文件,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的规定的通知”,即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2条、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32条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36条、自然资源部第3226号回复函第一、第二条明确规定小区共有土地权和其地上地下建筑物及人防法第五条: “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 收益归投资者所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0〕474号文件第一条建设费用据实列入建设项目开发成本,核心就一句话:地是咱们业主的,地上面和地底下的东西,投资人自然也是全体业主,人防工程已据实计入小区建设项目开发成本,也就是人防工程都是我们购房时出的钱,人防车位平时使用权理所应当属于全体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