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升施工现场人员在岗履职水平,加强安全保障,近期,区住建局在全市率先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行在建工程项目相关管理人员履职行为星级评定的通知》,提高相关人员安全文明施工意识,有效落实安全文明管理责任。
一是范围明晰。星级评定范围为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监理等主要安全管理人员,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安全员。评定周期原则上以项目为单位,每检查一次评定一次。管理人员评定分为四个等级,分别为“黑星”“无星”“红星”“红星+”。
二是激励得当。管理人员2次被评定为“红星”及以上且未被评定过“黑星”的,各级评优评先优先推荐。在我区承接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单位,有2个及以上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或单个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3次及以上被评为“红星”及以上等级,且无项目管理人员被评为“黑星”的,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增加企业信用分,向在我区投资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推荐,供相关单位择优合作。
三是科学惩戒。管理人员2次被评定为“黑星”的,在全行业进行通报。在我区承接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单位,有2个及以上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或单个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3次及以上被评为“黑星”的,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将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和处罚力度,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扣减企业信用分,向在我区投资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通报,提醒相关单位谨慎合作。
下一步,该局将进一步压实企业工程质量安全“关键少数”主体责任,把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履职情况作为监督检查必查内容,对发现的问题,该惩戒的惩戒、该处罚的处罚,通过严格星级评定管理、递进式处罚措施,督促工程参建单位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管理体系、强化教育培训,切实筑牢施工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