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苏州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泰州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无锡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和扬州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申请,根据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我局按照三级中医医院基本标准、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2017年版)及其实施细则、三级中医医院分等标准和评审核心指标(2017年版)、三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江苏省补充条款对常熟市中医院、泰州市姜堰中医院、江阴市中医院转设为三级甲等中医医院,仪征市中医院转设为三级中医医院进行了现场审查。经审查,常熟市中医院、泰州市姜堰中医院、江阴市中医院达到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分等标准,仪征市中医院达到三级中医医院基本标准,拟分别确认为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和三级中医医院,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月10日至2023年1月16日。公示期间,如有关问题请向我局反映。
联 系 人:刘士胤 陆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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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3年1月10日